2015年4月19日 星期日

路加福音 24章 33, 35~48節

   耶穌顯現給宗徒 
  1. 他們遂即動身,返回耶路撒冷,遇見那十一門徒及同同他們一起的人,正聚在一起,

  2. 二人就把在路上的事,及在分餅時,他們怎樣認出了耶穌,述說了一遍。
  3. 他們正談論這些事的時候,耶穌立在他們中間,向他們說:「願你們平安!」
  4. 眾人害怕起來,想是見了鬼神。
  5. 耶穌向他們說:「你們為什麼恐懼﹖為什麼心裏起了疑惑﹖
  6. 你們看看我的手, 我的腳,分明是我自己。你們摸摸我,應該知道:鬼神是沒有肉軀和骨頭的,如同你們看我,卻是有的。」
  7. 說了這話,就把手和腳伸給他們看。
  8. 他們由於歡喜,還是不敢信,只是驚訝;耶穌向他們說:「你們這裏有什麼吃的沒有﹖」
  9. 他們便給了衪一片烤魚。
  10. 衪便接過來,當他們面前吃了。

   最後的顯現 
  1. 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以前還同你們在一起的時候,就對你們說過這話:諸凡梅瑟法律、先知並聖詠上指著我所記載的話,都必須應驗。」
  2. 耶穌遂開啟他們的明悟,叫他們理解經書;
  3. 又向他們說:「經上曾這樣記載:默西亞必須受苦,第三天要從死者中復活;
  4. 並且必須從耶路撒冷開始,因衪的名向萬邦宣講悔改,以得罪之赦。
  5. 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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